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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公告是學校根據當年的招生情況制定的復試指導方案,包含復試流程、復試內容、復試費用等重要內容,是應往屆考生們都必看的信息之一,因此小昭為同學們收集整理了“西南交通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供同學們參考。
校內各相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文件精神,結合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和我校實際,堅持安全第一,把老師和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招生原則,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wěn)妥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二、組織管理
1.校長是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健全完善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協(xié)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決策處置重大問題等;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按照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組織、協(xié)調、指導、檢查、監(jiān)督各學院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匯總審核擬錄取材料;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再監(jiān)督,受理、調查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舉報。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2020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期的復試組織、網絡運行保障、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組長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校長擔任,成員由研究生院、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部、信息化與網絡管理處、后勤與基建管理處、校醫(yī)院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復試工作小組、網絡技術工作小組、宣傳工作小組、后勤保障工作小組。
3.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防疫工作小組,負責學校2020年研究生復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領導與應急處理,監(jiān)督、指導各學院復試防疫工作領導小組開展相關工作。
4.學校成立監(jiān)督檢查工作組,負責全程監(jiān)督、巡視、檢查各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情況。
5.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遴選、領導、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含復試專家,下同)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協(xié)調院內復試工作所需要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同時對學院復試工作及其結果負責,并負責解釋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的質疑。
6.各學院同時要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或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委員等組成的本單位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小組,負責做好本單位復試、調劑、擬錄取過程中的監(jiān)督、巡視、檢查工作。
7.各學院按學科專業(yè)成立復試專家組,根據學科專業(yè)的培養(yǎng)目標、科學選拔人才、能力與知識并重考核的要求,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面試考核。每個復試專家組成員至少由5名責任心強、科研教學經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公道正派、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復試的教師擔任。專家組設組長1名(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同時至少要配備2名秘書,其中1名秘書負責考生候考組織、身份識別、考生聯(lián)絡等工作,1名秘書負責本小組考生面試考核時的記錄、錄音錄像、技術保障等工作。招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專業(yè),可以平行地組織若干個復試專家組,同一學科專業(yè)各復試專家組的復試時間、方式、程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等應統(tǒng)一。
8.各學院成立招生復試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設防疫責任人1名,負責與學校防疫工作部門聯(lián)系,按防疫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9.各學院組織經驗豐富的教師成立遠程視頻面試業(yè)務指導小組,對遠程復試的考查特點、提問技巧、能力考查等進行業(yè)務總結和指導,保證復試質量。
三、關于復試
1.復試人選的確定
(1)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及我校各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表1)的考生名單等材料分別發(fā)至各學院,下達招生計劃(含推免生、專項計劃、學術學位、專業(yè)學位招生人數等)。
表1 我校各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表2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2) 第一志愿報考且初試成績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的考生人數較多的學科專業(yè),學院可在不低于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以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為目標,適當提高本學科專業(yè)復試分數線。但必須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可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各學院只可按照招生章程中所列的招生學科專業(yè)確定復試分數線,不得按照研究方向或其他類別確定復試分數線;提高后的復試分數線方案須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可發(fā)布實施。除初試成績要求以外,各學科專業(yè)可根據專業(yè)特點和培養(yǎng)需要提出復試的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有違公平的規(guī)定。
第一志愿報考且初試成績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的考生人數不足招生計劃120%的學科、專業(yè)按國家分數線要求確定復試人選。
同一學院同一學科(類別、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劃定相同的復試分數線;工商管理碩士和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劃定相同的分數線。
(3) 我校各學科專業(yè)對于初試成績不符合國家復試線要求的考生均不進行破格復試。
(4)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按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zhí)行。
符合上述復試加分和特殊復試分數線政策的考生須于學校指定日期前(逾期不予辦理)向我校研招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政策進行審核。
2.復試的基本要求
(1)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必須參加復試,同一招生單位的同一學科專業(yè)或者同一類型的擬錄取考生必須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相同方式的復試。已經通過復試的推免生且所在招生學科專業(yè)同意不再復試的可以不復試,但所在招生學科專業(yè)認為有必要再次復試的由所在學院通知其參加復試。推免生再次復試成績僅作為水平評價,不作為錄取依據。
(2) 所有被確定為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應通過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swjtu.edu.cn)完成注冊,并在線提交相關真實資料。提交資料詳見《西南交通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
(3) 復試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評分須有相應的辦法和細則,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學科專業(yè)不同復試專家組之間要確保復試的時間、方式、程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一致,確保公平、公正。
(4)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保密材料管理規(guī)定做好相應的安全保密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
(5)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過程中面試要做好詳細記錄。復試專家組須認真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復試成績統(tǒng)計完畢后,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1年備查,任何人不得改動;試卷、錄音錄像等材料至少要在各學院封存2年以備查。各學院及各復試小組要精心準備面試的人員、場地、設施等,要充分展示我校的“雙嚴”傳統(tǒng)和優(yōu)良的精神風貌,確保面試過程規(guī)范、嚴謹、有序。
(6) 對于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2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每科加試時間不少于2小時,每科成績?yōu)?00分。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報考專業(yè)代碼前四位為1256,下同)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由我校相關學院決定,在復試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相關學院須將加試成績及時通知考生,并將加試科目試卷及答卷至少保存2年以備查。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時須將加試信息一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7) 報考“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援藏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qū)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計劃及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與其他統(tǒng)考考生一起參加復試。
(8) 各學院應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tǒng)提交復試名單和復試成績(打印后的紙質材料需學院分管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后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復試內容
復試要對考生的既往學業(yè)情況、外語聽說交流能力、專業(yè)素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和一貫表現等進行全面考查,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以下四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工作學習態(tài)度等方面。考核的方式可采取在復試中面談,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受到??继幜P,在處罰結束后繼續(xù)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各相關學院決定是否予以擬錄取。
(2)外語聽說能力??沙闪ⅹ毩⑼庹Z聽說能力測試專家小組,也可由綜合面試專家組測試。
(3)專業(yè)素質和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專業(yè)興趣和素養(yǎng)等。
(4)綜合素質及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團隊協(xié)作意識與能力;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復試的形式與時間
采用網絡遠程在線復試。復試分為兩個環(huán)節(jié),一是考生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網提交個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個人標準證件照、身份證掃描件、誠信承諾書、本科學習成績單、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單、學科競賽獲獎證明、科研訓練、社會實踐、獲獎情況等;二是考生參加網絡遠程視頻面試考核。
復試考核可包括但不僅限于考生自述、抽題作答、專家提問等部分,以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為準。
學校于5月中旬陸續(xù)開展各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擬錄取工作。各學科專業(yè)具體復試時間見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或通知。
每生面試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時間可由面試專家組根據面試情況適當調整。
5.復試平臺與操作
學校選用華為云WeLink平臺為面試主平臺,騰訊會議為考生候考管理及備用平臺。復試平臺使用辦法及操作手冊另行制定。
6.復試的實施
(1)制定并公布復試實施細則。各學院要根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本實施辦法,依靠基層學術組織和導師群體,結合學科特點、培養(yǎng)目標和培養(yǎng)方案,研究確定復試的要求、標準、方式、程序及相關科目加試、調劑辦法等,制定本單位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要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須在本單位網站和學校研招網上提前公布并周知考生,且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特殊情況須報學校、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批準方可更改)。
(2)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3)各學院將本單位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電子稿發(fā)至yzb@swjtu.edu.cn)。研招辦將在學校研招網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上公布學校及各學院的復試辦法與實施細則。學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監(jiān)督檢查工作組將安排專人監(jiān)督、檢查、巡視各學院各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工作并現場做好記錄。
(4)各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導師、工作人員必須進行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政策、業(yè)務和保密與廉潔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向每位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發(fā)放一份《西南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guī)范》),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學術評價權利、責任和紀律,規(guī)范其工作行為,對不稱職的復試人員要及時更換。
(5)各學院須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提交復試名單,并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并通知到每位符合復試要求的考生。
(6)資格審查。對考生的資格審查是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審查工作主要由招生學院負責,應當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 、學生證等報名材料掃描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審查相關要求詳見附件。
(7)學院要逐一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相貌、居民第二代身份證等的一致性,在復試平臺會議室對考生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嚴防考生替考。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招生學院應當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8)提前組織考生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wěn)定。暢通考生聯(lián)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準確解讀學院復試實施細則的內容和相關要求,特別是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安排。在復試過程中出現網絡設備故障或疫情防控方面的突發(fā)事件時,按照應急預案及時應對。
(9)學?;驅W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四、關于調劑復試
1.達到國家分數線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yè)原則上不接收考生調劑復試,設有優(yōu)秀生源調劑專項的學科專業(yè)可少量接收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優(yōu)秀考生調劑復試。達到國家分數線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數或復試后合格考生不足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yè)可適當接收考生調劑復試,具體接收與否由學院根據各學科專業(yè)招生總體情況確定。詳細的調劑學科專業(yè)信息及調劑要求由學院在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予以公布。調劑專業(yè)、缺額等信息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并由學校研招辦統(tǒng)一對外發(fā)布。
2.對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A類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達到我校各學院確定的調入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考試科目為英語二的專業(yè)不能調劑至考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專業(yè),考試科目為數學二的專業(yè)不能調劑至考試科目為數學一的專業(yè),考試科目為數學三的專業(yè)不能調劑至考試科目為數學一或數學二的專業(yè)。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及中醫(y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與中醫(y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9)報考外?!巴艘鄞髮W生士兵” 專項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我校各學院確定的相應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要求,且該學科專業(yè)可接受考生調劑復試。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調劑考生須經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復試。該專項計劃調劑復試名額由學校根據調劑申請情況統(tǒng)籌下達相關學院。
(10)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yè)的成績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劃定的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總分≥300分,為100分的單科≥42分,超過100分的單科≥126分)。
為確保生源質量,確保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平穩(wěn)順利實施,各學院可在上述調劑復試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根據各學科專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調劑復試要求并在網上公布,但務必要堅持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選拔高質量生源的工作原則。
3.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我校各學院的調劑要求和工作辦法,以及相關專業(yè)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培養(yǎng)、獎助、就業(yè)等政策區(qū)別。
4.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該系統(tǒng)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登錄。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調劑錄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
5.調劑程序:
第一步: 相關學院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tǒng)公布接收調劑復試考生的學科專業(yè)和調劑復試缺額等信息,設置接收考生調劑的學科專業(yè)及初試成績要求。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第二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報考我??忌偷谝恢驹笀罂嘉倚P日{劑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 (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劑申請志愿。
第三步: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登錄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wjtu.edu.cn)注冊并按照《西南交通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的要求提交個人材料,并完成在線評測。
第四步:相關學院及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后臺管理系統(tǒng)對申請調劑復試考生進行審核,遴選擬復試考生。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對申請同一專業(yè)但初試科目不同的調劑考生,綜合考慮學習工作經歷、學業(yè)表現、獲獎情況、實踐活動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
第五步: 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復核后,學院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向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
第六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tǒng)”接收復試通知,并按相關學院的要求按時參加復試。學院于網站公示調劑復試人員名單。
第七步:經相關學院復試并確定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后(附件八的格式)及時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第八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我校調劑要求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進行審核,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tǒng)”向審核合格的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對于審核不合格的擬錄取考生取消其資格,對應的招生計劃將不再用于所在學院,同時酌情扣減該學院下一年的招生計劃。
第九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系統(tǒng)”接受待錄取后則完成調劑復試及錄取。
第十步:若“調劑服務系統(tǒng)”支持,學校通過系統(tǒng)向拒絕待錄取的考生發(fā)放確認通知,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再次確認拒絕待錄取(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再次確認則視為自動確認)。
6.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招生學院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招生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7.我校開放、關閉調劑系統(tǒng)時間請關注學校研招網或各學院網頁通知。
8.因學校招生計劃調整,或復試后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計劃,相關學院可視工作需要決定是否再次組織相關學科的調劑復試,但需提前在網上公布調劑要求和調劑系統(tǒng)開放和關閉時間。
9.工作要求
(1)改進調劑工作作風,不斷提升服務水平。相關學院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政策和業(yè)務培訓,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不斷增加考生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2)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范調劑工作程序。相關學院要以質量為核心,嚴格按照國家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要求以及自主確定公布的調劑要求和辦法開展調劑工作。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必須在各學院復試細則中予以體現。開放關閉調劑系統(tǒng)的時間必須提前公布。
(3)提升調劑工作效率,強化調劑工作監(jiān)管。充分利用“調劑服務系統(tǒng)”及時發(fā)布調劑復試缺額信息、精準發(fā)布調劑要求、盡快反饋受理結果,方便考生準確填報調劑志愿,避免盲目報考。暢通考生咨詢渠道,及時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中答復熱點共性問題,安排專人值守電話(聯(lián)系電話要在復試細則中予以公布),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準確、完整、暢通。加強對調劑工作巡查與監(jiān)督,對于調劑工作過程中發(fā)現的違規(guī)違紀問題,堅決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體格檢查
考生需在擬錄取后按照學校統(tǒng)一要求,提交本人的體檢報告。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意見》(教學[2003]3號)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號)執(zhí)行,各招生學科專業(yè)可結合本學科專業(yè)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關于復試費用的收取
1.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規(guī)范全省教育系統(tǒng)考試考務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的規(guī)定,參加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須交納復試費120元/人。
2.交費時間及方式詳見“繳費說明”。
七、關于擬錄取
1.各學院2020年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總人數不能突破學校下達的本單位招生總規(guī)模,其中擬錄取的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人數不能突破學校下達的本單位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規(guī)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可調整到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使用,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使用;全日制招生指標與非全日制招生指標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且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大于或等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yè)不得調減招生計劃;對于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或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小于招生章程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yè)可適當調減招生計劃。各學院單獨考試、“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專項計劃招生指標不能挪用。
2.推薦免試研究生、單獨考試及專項計劃擬錄取考生不能更改專業(yè)。
3.對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漢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10%”,若經相關學科專業(yè)復試后合格考生中漢族在職考生的人數大于我校該招生計劃實際招生人數的10%,則由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對所有復試合格漢族在職考生加試一門英語科目考試,以加試科目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人選。
4.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一律不予錄取,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考生不予錄取。擬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入學報到時須取得本科畢業(yè)證,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6.復試成績?yōu)?00分,計算方式由學院根據招生總體情況確定。所有擬錄取考生的復試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7.擬錄取總成績中復試成績所占權重在30%-40%的范圍內,由各學科專業(yè)根據本學科專業(yè)特點自行確定,計算方式如下:
擬錄取總成績(百分制)=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
8.設有優(yōu)秀生源調劑專項計劃的專業(yè),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以考生總成績在各自招生計劃內從到低分進行排序擬錄取。其他專業(yè)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以考生總成績按專業(yè)或方向從到低分進行擬錄取,優(yōu)先擬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擇優(yōu)擬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擬錄取??偝煽兿嗤瑫r,按照初試成績高低錄取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與普通計劃考生一同排名擬錄取。專項計劃考生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范圍內擇優(yōu)擬錄取。
9.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主干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各門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10.各招生學科專業(yè)要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11.各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必須通過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提交擬錄取名單,并在線打印擬錄取名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信息按照附件五的格式)連同附件的統(tǒng)計表一并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紙質稿須經本單位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專欄進行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內容須包括擬錄取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擬錄取專業(yè)、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擬錄取總成績等信息,并對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及調劑錄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5個工作日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總各學院擬錄取數據后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學校和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學校將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公示結束后,學校按要求將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學校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12.學院須及時將擬錄取結果通知考生。
13.學院對擬錄取考生要及時確定其導師,且對于校外兼職導師,相應學院必須配備一內導師作為合作導師。
14.對于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擬錄取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各相關學院不得再進行補錄;對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嚴肅處理。
15.擬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和非定向兩類(單獨考試和少民骨干計劃只能錄取為定向類別)。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由研招辦統(tǒng)一印制)一式四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定向單位留存、另外兩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能錄取為 “定向就業(yè)”類別,考生在擬錄取前均需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16.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原則上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17.擬錄取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和教育部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我校預計于2020年6月底向正式錄取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18.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在入學報到時須取得本科畢業(yè)證,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19.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含筆試、面試、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和擬錄取結果全面負責,充分發(fā)揮領導小組在民主決策、嚴格把關等方面的作用;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jiān)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guī)事件,一律按照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且扣減相關學院下一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2.學校對考生提出的異議、申訴或舉報,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zhí)行存在異議的,應當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舉報的,應當組織紀檢監(jiān)察等機構進行調查,并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作出書面答復。
3.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院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監(jiān)督、檢查。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對復試及擬錄取工作的組織與實施進行再監(jiān)督。各二級紀委要履行本單位監(jiān)督職責。學校設立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舉報方式如下:
舉報郵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僅受理違紀違規(guī)舉報)
舉報電話:028-66367136
舉報平臺:學校主頁http://www.swjtu.edu.cn中“監(jiān)督舉報平臺”
受理部門:西南交通大學研招辦、紀委辦公室(監(jiān)察處)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西部園區(qū)西南交通大學
郵政編碼:611756
各學院要在實施細則中公布受理申訴和舉報的聯(lián)系方式。
4.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擬錄取工作辦法、擬錄取結果等信息要及時公布。
5.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及其通訊地址,保證考生舉報、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guī)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九、違規(guī)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第二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1)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3)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4)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3.招生工作中,嚴禁學校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包括在校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招生單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guī)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4.招生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收費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過程中的亂收費行為,違反規(guī)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十、其他事項
1.各學院要按本實施辦法中各項規(guī)定按時保質保量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要確保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平穩(wěn)順利;要制定科學規(guī)范的復試、錄取辦法,嚴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隨意調整;要建立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fā)生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fā)事件,要迅速按照預案進行處置。
2.各學院在組織本單位復試及擬錄取工作中如遇特殊情況請及時與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犀浦校區(qū)X1308室,電話:66367136、66367560)。
3.堅持以考生為本的原則,要耐心細致地做好相應的考核與服務工作。
4.由學院向擬錄取的非定向考生所在單位發(fā)出調檔函(見附件),檔案接收單位為西南交通大學檔案館。
5.錄取工作結束后有關考生的材料歸檔:
每名考生必備的材料:①復試表(須明確錄取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②體檢表;③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人證)復印件;④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各相關學院須將擬錄取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本人的《報考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收齊后一并交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6本辦法如與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最策有出入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政策為準。
7.本實施辦法解釋權歸西南交通大學研究生院。
點擊下載附件:
西南交通大學醫(yī)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細則.pdf
以上就是“西南交通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擬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全部內容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醫(yī)學考研復試及備考方法內容,請點擊昭昭官網客服進行咨詢,或者關注公眾號“昭昭醫(yī)考官方”體驗更多課程,小昭祝大家備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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